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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问我,故乡在哪里。
我想说,我的故乡在深海底。
真的。
不为别的什么原因。
有时候,我真的觉得海是我的故乡,也是我的归宿。
我那么地热爱着大海。
我难以向你言说,我见到海的那种亲切与渴望。
如果可以,我想永远活在16岁。
在我的第一本书的封面上,我写过这样一句话,我想把我的16岁送给你。
16岁是我最珍贵的所有,你是你。
我独自去看了一场演唱会。
我最喜欢的女歌手唱了一首很煽情的歌。
秋天的风,一阵阵地吹过,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。
我想起了许多年前的这个时候。
我不敢一个人去旅行。
出差的最后几天,给你写的一封纪念信。
埋头在细小的愉悦里,突然忘记了怎样遣词造句。
表达十分拙劣,仅靠记忆书写本的虚拟翻阅,找些言辞。
那些缜密慎微的爱呵,大概是怎么样都记叙不出来。
那种揪着弄着,无止绵长的如同手腕表带的牵挂感,怎么能止于三言二语表达干净。
这么久,我仍旧毫无犹豫写下来关于你的事,一丝不挂的。
十年。
一年。
仿佛俯见你的身体,在咫尺,如胶片电影缓慢地播放。
在空荡荡的候机厅,在荡动的靠窗机场,在阳光里在屋檐下。
我们在海边住过很久。
你离开我后,我便不再写字。
后来,我只有我一个人的回忆。
深夜的世纪大桥,坦克一般的沙滩车。
宜兰石崖上的风和亲吻,太鲁阁的清水和皮肤,石梯坪上的逆风背影,九月份的声音和雨。
虱目鱼和扁食,帕玛森起司煎鱼和美而美三明治。
天气预报不及双手祷告。
而后在斯里兰卡中部的Kandy小山城,我述说的白鹭,蜥蜴,乌龟,锦鲤,蝙蝠,猴子和鹦鹉,也都是借眼睛的传递,你便有感应。
你爱我吗?不爱。
原来过去了的,没有了的,都还在身体里。
最爱你的人是我,你怎么舍得我难过。
打了个电话给你,你说,对不起,先生。
你打错了。
我在七年后的今天恍然大悟,失去了那么久,到我27岁这一年,我才知道,这一生最爱的是谁。
再翻起这本书,仿若隔世。
这本书的出版,是在写完后7个月。
当时写的序现在看起来怎么也表达不完整我现在的心意。
你知道,我是热爱自序的。
海边不落雨。
我终于失去了你。
HI,GJC,这本书,是给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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