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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檀香山小住时,独自一人去超市买东西,在停车场里把车停好,刚抬脚还没迈出两步,便被一个看似流浪汉的白人中年男子叫住了。
他很瘦削,头发很长,晒得黝黑,穿得单薄朴素,脚上穿双凉鞋。
从服装上看,与当地的普通市民的确难以分辨,但那肤色绝非在宾馆游泳池边喝着戴吉利鸡尾酒晒出来的,这一点从整体感觉上可以推断出来。
“对不起,我饿坏了,想吃个汉堡包,能给我一美元吗?”
他用平静的声音说道。
我大吃一惊。
虽然时常看见流浪汉立在街角喊着“行行好吧”
,但还是头一回遇到如此明确地说出目的和金额来寻求援助(可以这么说吗)的人。
环顾四周,只见停车场前方有一家“汉堡王”
,还有烹肉的香味微微飘漾过来。
自然,我给了那人一美元。
一则是因为我不禁萌生了恻隐之心:正当饥肠辘辘时,有汉堡包的香味飘拂而至,想必令人难以忍耐(我对此感同身受)。
再者,是因为他采取了与其他流浪汉迥然不同、独具匠心的求助方式。
对于这种策划能力,我由衷感到钦佩。
于是我从钱包中摸出一美元,说了声:“请享用汉堡包吧。”
那人依旧用平静的声音,全无笑意地说了声“谢谢”
,把钱塞进衣兜里,朝着汉堡王的方向走去,凉鞋发出很酷的声响。
事后我忽然想到,或许应该递给他三美元,对他说句“吃汉堡包的时候,请再喝杯奶昔吧”
,然而为时已晚。
我这个人生来就比别人脑筋转得慢。
当一个念头浮上脑际时,大多已是时过境迁了。
可是,由这个故事得出的教训又是什么呢?
其实就算你问我,我也不太清楚。
说不定就是“人的想象力这玩意儿,如果不限定在某个范围内,便不能充分发挥功能”
。
如果人家仅仅是含糊其词地说:“我肚子很饿,不管多少,给点钱吧。”
没准我们就不会有所触动,兴许只是义务性地给个二十五美分就了事。
可是当人家具体而直接地提出:“我想吃个汉堡包,能给我一美元吗?”
我们就无法认为事不关己了,甚至还会思前想后:要是自己不巧沦落到对方那种境地的话,又该是什么心情呢?便几乎条件反射般递给他一美元,并且在内心一隅,祈愿他用那钱吃个汉堡包,变得稍稍幸福一点。
不过,反正都要掏钱,还是想让他喝上一杯奶昔。
本周的村上最近买的东西里,耐克的跑步用耳机是第一利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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